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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黑飞”获奖励!男子“明知故犯”被查处
时间:2026-01-28作者:警安在线 阅读:1895

1月21日,大兴警方接热心群众举报,辖区内某小区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成功将涉嫌“黑飞”人员王某查获。

经查,王某坦言其知晓北京无人机管制政策,但心存侥幸,承认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其予以没收器具的行政处罚,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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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警方再提示广大市民群众
北京市行政区全域
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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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6年1月1日起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已正式施行
违规“黑飞”情节较重的
将面临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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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此通告系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

无人机使用者都需要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简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先行注册并查询适飞空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黑飞”


请无人机爱好者计划携带无人机外出或旅行前,务必提前查询并严格遵守目的地关于无人机飞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禁飞空域范围及飞行许可申请要求,杜绝“黑飞”行为。同时呼吁各旅行社、旅游团,主动向游客提示目的地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引导游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北京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和宣传引导,警民携手共同守护首都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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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法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素材来源:大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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